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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注意
∙ 這不是以工作為目的之簽證。(必須是以度假為目的。附帶從事打工活動方被認可)。
∙ 不得在酒吧等風化場所及特殊營業場所從事打工活動。
∙ 大學生等要赴日實習,係基於教育課程之一部分,而在日本公私機關從事業務之活動,須辦理其他相關簽證;因與打工度假制度宗旨不同,故無法成為發給對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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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時為居住在台灣之居民。
② 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時之年齡介於18歲以上,30歲以下。
各申請期間之受理對象,請參見下述(三)之(5)]
③ 在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,以度假為主要目的而停留在日本。
[請參見上述(一)之注意事項
④ 過去未曾取得此種日本簽證。
⑤ 無被扶養者同行。(若該家屬持有其他有效簽證則除外)
⑥ 持有有效之台灣護照(載有身分証字號)。
⑦ 持有返回台灣之交通票券,或有足夠經費購買該票券。
⑧ 持有足以維持停留日本最初期間之生活所需費用。
⑨ 身體健康且無不良紀錄或犯罪紀錄。
⑩ 已投保在日停留期間,死亡、受傷及生病之相關保險。
(1) 申請方法
須由申請者本人,攜帶所需文件,向本所提出簽證申請。
※不接受代理申請或郵寄申請。
(2) 申請地點
(財) 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所在地請連結
此處
(財) 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 所在地請連結
此處
(3) 申請期間
第一期 : 2010年 5月10日(一) ~ 5月14日(五)
第二期 : 2010年11月 1日(一) ~11月 5日(五)
(4) 受理申請時間
上午 9:15-11:30
下午 1:45- 4:00
※其餘時間不接受申請。
(5) 受理對象
第一期 : 1979年 5月 11日 ~ 1992年5月14日出生
第二期 : 1979年11月 2日 ~ 1992年11月 5日出生
(6) 申請所需文件
請連結
此處
※注意(重要)
∙ 受理申請期間,為避免因人數眾多而發生混亂之情況,本所可能會限制進入大廳之人數。敬請依照現場事務人員之引導辦理。
∙ 若申請人數過多,本所有可能會限制每日受理申請人數。因此,即使在受理申請時間內前來,也有可能無法受理申請,敬請諒解。 |
(1) 對於所有受理申請的案件,將會進行嚴格審查。
(2) 若申請件數多過發給件數時,將以最符合打工度假制度宗旨及發給要件為準,來選出合格者。
(3) 對於審查之基準,不發給之理由等,恕無法回答,敬請諒解。
(4) 同一申請期間重複提出申請者(包含向台北∙高雄兩事務所之申請)一律無效。
(1) 發表日期
第一期: 2010年 6月18日 上午10點
第二期: 2010年12月10日 上午10點
(2) 發表方式
審查結果,本所將公告合格者之受理號碼(受理申請時,由本所蓋在受理領證憑單上之號碼)於本所網站,並張貼於台北∙高雄兩事務所門口。
請上您提出申請之事務所網站或事務所門口之公告確認。
※注意
∙ 發表時,係公告合格者之受理號碼。若遺失受理領證憑單,恐將無法確認結果,因此,敬請妥善保管。
∙ 關於審查結果,恕不接受電話、窗口之查詢。 |
(1) 領證期間
2009年申請者
第一期: 2009年 7月 6日(一) ~ 2010年 7月 6日(二)
第二期: 2009年12月14日(一) ~ 2010年12月14日(二)
2010年申請者
第一期: 2010年 6月21日(一) ~ 2011 年 6月 21日(二)
第二期: 2010年12月13日(一) ~ 2011年12月13日(二)
(2) 領證所需資料等
請連結
此處
※注意(重要)
∙ 過了上述之領證期間,就不能再領證,請務必注意。
∙ 不能在上述期間內完成領證手續者,視同放棄,該許可亦將失效。
∙ 若遺失受理領証憑單,將無法領取簽証,請務必妥善保管。 |
社團法人日本打工度假協會 (Japan Association for Working Holiday Makers)
該協會為支援打工度假制度之公益法人團體(主管機關是厚生勞働省),對於利用此制度赴日之外國青少年,提供諮詢及相關情報等服務。
又,該協會係採登記制,詳情請參閱該協會網站。
http://www.jawhm.or.jp
∙東京本部
東京都千代田区九段南4-7-16 市ヶ谷KTビルⅠ 5樓
TEL 03-3265-3321
FAX 03-3265-3325
台灣 (中文)承辦人 每星期三 AM 11:00──PM7:00
∙ 大阪支所
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北浜東3-14 エル・おおさか4樓
TEL& nbsp; 06-694 6-7010
FAX 06-6946-7021
∙ 福岡
福岡県福岡市早良区百道2-3-15 ももちパレス4樓
TEL 090-3546-3972
FAX 092-851-1028